因此,我们很有必要对“自习课”的性质和特征作一番审视。我们认为,不能把“自习课”看成是“老师看管的课”,更不能看成是“老师不管的课”。“自习课”也是“正规的课”,它是在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正确引导下,由学生自主开展的有组织、有次序、有内容、有主题的特殊的活动课。它具有“主题的确定性、内容的丰富性、思想的多维性、形式的活泼性”等特征。学生应该掌握“自习课”的一切权利,包括选题权、组织权、方法权、评价权等等。班主任等老师在“引导”过程中,重在把握“自习课”的“火候”(主题内容的健康性、形式方法的适宜性、突发事件的制控性等),千万要做到“放得开”,自己的意见只能作为学生的“参考”,重在“建议”而非“决策”,更不要去过多地加以“评价”(因为“自习课”是开放的课,学生的思想、观念也应该是开放性的,即使有分歧、有偏激,也应该容纳和保留)。
理想的“自习课”上,学生可以致力于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的提炼,也可以致力于活动场合的选择(室内室外均可);可以致力于学科知识的延伸与学科能力的提高(当然可以做作业),也可以致力于学科之间的“融会贯通”;可以致力于学校所学知识的整合,也可以致力于书本知识向社会知识的拓展;可以致力于知识的充实和智力的养成,也可以致力于情感的体验和价值观的碰撞……总之,我们应该让学生在“自习课”上,实现愉悦身心、汇合信息、活跃思维、激发灵感等多维度的发展目标,以有利于培养学生丰富多彩的“个性”。
“自习课”比起其它学科课程,更有利于实现学生的自主发展。我们应该认识到“自习课”与其它学科课程之间的区别和联系,充分发挥出它在学校教育中特有的育人功能。实践中还应该注意“自习课”与学校其它活动课(主题教育活动、课外兴趣活动、校外实践活动等)区别开来,它们之间有联系,同属于学校教育的活动,但是它们的立足点不一样、师生所处的位置也不一样,只有“自习课”是真正属于学生自己的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