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《刑法》规定的毒品犯罪罪名 2005-06-23 12:32 我国《刑法》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: 走私毒品罪(第347条);
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(第347条);
非法持有毒品罪(第348条);
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(第349条);
窝藏、转移、隐瞒毒品、毒赃罪(第349条);
走私制毒物品罪(第350条);
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(第350条);
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(第351条);
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、幼苗罪(第352条);
引诱、教唆、欺骗他人吸毒罪(第353条);
强迫他人吸毒罪(第353条);
容留他人吸毒罪(第354条);
非法提供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罪(第355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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