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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应实中法制副校长来校作法制讲座

时间:2012-12-04 14:34 作者: 编审:


  2011年12月3日上午,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举行升旗仪式,学校法制副校长、县城北派出所副所长陈士春应邀作国旗下讲话,向全校师生宣讲法律知识。

  讲话中,陈所长首先对宝应实中良好的校风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和充分的肯定。接着,他重点讲了容易发生在青年学生身上的不良行为:违规上网、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、不能冷静处理突发矛盾等问题,并分析这些问题带来的危害。针对以上三种情况,他又提醒同学们注意以下几点:第一,要加强财物防范意识。一方面是加强对自己的保护,平时不漏财,公共场合不炫富,不吹牛,要用较多的钱时请家长监护,请要好的朋友保护,防止自己成为犯罪分子的瞄准对象。第二,要注意交通安全。有人不遵守交通规则,在路上打打闹闹,有的还在路中间骑车,横穿马路,逆向行驶,这是很危险的,要珍惜自已和他人的生命安全;不只是在上放学路上,外出购物、旅游等都要如此。第三,要自觉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遇到欺小凌弱、敲诈勒索等现象,不论本人还是其它同学一定要及时机智地告诉老师、家长,不能忍气吞声。第四,要防止来自社会的侵害。不与陌生人说话,不接受陌生人的东西,不上陌生人的车。身上的钥匙要保管好。自已一人在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。遇到危险情况,不要惊慌,沉着冷静;要及时求助周围的人、及时向110报警。最后,陈所长祝愿同学们,勤奋学习,只争朝夕,时刻准备着,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。

  陈所长的报告,案例鲜活、道理浅显、语言生动,受到全校师生的热烈欢迎,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。(文/沈宗银 图/缪军 班同卫)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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