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根据浙江省语委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精神,由温州市语委、市教育局组织举办的2016年“我爱诵诗文”教师、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,将于八月中旬举办。
教师比赛分个人组和集体组;学生比赛分小学个人组、小学集体组、中学个人组和中学集体组四组。2人及以上(限6人及以下)参加朗诵的节目均为集体组。各组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学生比赛各组别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指导师将被授予优秀指导师。
为备战全市比赛,温州翔宇中学已经邀请高中部田帅军老师领衔出征。请有意愿的师生,根据比赛要求,在7月22日前将个人或组队信息交由田帅军老师汇总,并集体报名。(向宇)

附:比赛通知
关于举办 2016年“我爱诵诗文”教师、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语委、教育局,经开区文教体局,市局直属中小学:
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根据省语委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精神,市语委、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16年“我爱诵诗文” 教师、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
全市在编在岗的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;全市中小学生。
二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8月中旬举行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三、比赛要求
(一)比赛围绕“我爱诵诗文”主题,弘扬中国精神、凝聚中国力量,解读“中国梦”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,讴歌伟大祖国、伟大人民、伟大的中华民族,弘扬中国传统文化。
(二)教师比赛作品以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,可以是中国古代、近代、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,诗歌、散文体裁不限。学生作品以《浙江省中小学(幼儿园)经典诵读活动指导纲要》附件中的推荐篇目为主,也可以选择中国古代、近代优秀文学作品,不能是自创作品。
(三)教师比赛个人朗诵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,集体朗诵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学生比赛朗诵时间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,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。参赛师生个人和集体项目不可兼报。
(四)朗诵环节可以根据诗词内容适当配以手势、音乐、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法,以增强朗诵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和舞台表现力。
四、比赛分组和奖项设置
教师比赛分个人组和集体组;学生比赛分小学个人组、小学集体组、中学个人组和中学集体组四组。2人及以上(限6人及以下)参加朗诵的节目均为集体组。
各组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学生比赛各组别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指导师将被授予优秀指导师。
市教育局相关网页链接:
http://www.wzer.net/view/37266.htm?from=singlemessage&isappinstalled=0